201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及考务培训会召开2012年03月29日 201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及考务培训会3月27日在昆明召开。根据会议日程安排,上午召开招生考试工作会。云南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杨共和,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生考试院院长朱华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委员、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杨嘉华主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省第九次党代会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
杨共和书记在会上指出,阳光招生是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础,对于维护国家招生制度的权威性和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六年来,我省各级招生考试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招生阳光工程放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战略高度来思考、谋划,放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大局来把握和推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优化服务,使招生阳光工程成为了一项“放心工程”、“品牌工程”。
杨共和书记强调,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阳光招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责任制;通过规范管理,加强阳光招生制度建设;通过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阳光招生的执行力。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大对招生考试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制止并及时纠正违纪违规和损害考试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
朱华山院长在会上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开创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新局面》的讲话。
朱院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招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推进招考改革发展,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主要有:报考及录取人数创历史新高;招考组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立足我省教育发展实际,超额完成了80%录取率目标;实施各类特色招生举措,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稳步推进评价录取改革,积极助推了规划纲要的落实。2011年,是我省考试招生工作改革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
朱院长从国家整体发展层面、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和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了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形势,确定了2012年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云南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招考改革与发展,按照“保安全、推改革、促公平、强服务”十二字方针要求,完成四个“确保”(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考风考纪良好、确保公平公正、确保涉考人员人身安全),实现让更多人有机会接受教育、让接受教育者接受好的教育,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两强一堡”战略实施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朱院长对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强调了九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二是继续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三是进一步提高
高考升学率;四是确保我省高考新方案的顺利实施;五是继续加紧进行标准化考点建设;六是进一步推进各项招考改革工作;七是提供优质服务及重视宣传工作;八是完善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九是切实加强全省招考系统及队伍建设。
云南大学和昆明市教育局分别就评卷、录取、自主选拔情况和高考考务组织工作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省教科院就新课程改革教学与高考考试内容作大会发言。
全省各高校的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和招办的负责同志,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招办主任和信息工作人员,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省招生考试院各处室负责同志和干部职工,共7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下午,省招生考试院就高考考务、信息管理、安全保密、体检等工作对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招办主任和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